在新加坡参加展会,需要警惕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对于参加新加坡会展的中国企业,建议提前了解新加坡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从容应对。
上篇介绍了新加坡知识产权法体系和参加新加坡展会前的准备工作,本篇将继续介绍新加坡展会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策略。
三、新加坡展会中的知识产权纠纷
应对策略
知识产权纠纷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参展商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二种是参展商被他人侵犯了知识产权。为了减少第一种情况的发生,参展商应该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产品或服务,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为了减少第二种情况的发生,参展商如果能够了解新加坡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手段,在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就能及时维护自身权利。权利人在新加坡获得知识产权后,如遭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采取诉讼程序、非诉讼程序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诉讼程序
1.1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管辖
新加坡《2019年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法院的管辖权做了澄清,具体如下:
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之后,权利人可以及时固定证据,找对对应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1.2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程序
新加坡的诉讼程序和我国类似,也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诉讼各方在案件中诉请获得的金钱救济不超过或者不可能超过50万新加坡元;2)所有的诉讼当事人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诉讼各方可以通过简易程序需求的常规救济,包括:损害赔偿金或侵权方所得利益,金额不超过500,000新元(各方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不受此限);宣告无效及/或判令撤销;判令交出和/或处罝侵权商品;最终禁制令;临时禁制令。
1.3 刑事救济
在新加坡,侵犯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可能会涉及到刑事处罚。
新加坡商标法规定了与商标权相关的刑事犯罪:假冒注册商标、以欺骗方式将注册商标用于商品/服务之上,该等商品/服务并非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正宗商品/服务的。
新加坡著作权法规定了与著作权相关的刑事犯罪的几种情形及其刑事责任,包括制造、出售、出租、进口侵权复制品的行为。如果在新加坡使用侵犯著作权的软件,包括从互联网下载盗版歌曲或电影,或利用盗版物品取得商业利益,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临6个月以下监禁和/或2万新加坡元以下罚款。
新加坡国内的商标、著作权侵权活动由新加坡警察部队负责调查和搜查,但其无权做出处罚决定,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庭做出裁决。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凭借其取得的侵权证据,在律师协助下向法院申请搜查令,法院通过发出搜查令授权警方突击搜查侵权人的处所,并扣押侵权产品。
2. 非诉程序
2.1 谈判
IPOS定期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新加坡注册企业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咨询服务,以寻求律师对知识产权侵权事务的初步建议。权利人可以通过免费的咨询,预估他人是否侵权。
权利人发现他人侵权之后,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与侵权方解决纠纷。谈判的参与者只有侵权方和被侵权方,谈判方式灵活、并且谈判过程是保密的。谈判几乎没有费用,也不涉及第三方。
2.2. 仲裁
1994年《国际仲裁法》和2001年《仲裁法》确定了新加坡的知识产权纠纷是可仲裁、可执行的。新加坡是1958年《纽约公约》(关于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的缔约国,仲裁裁决可在170多个国家执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新加坡分中心能够协助当事双方解决其国内或国际知识产权争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也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员小组,用来审理知识产权纠纷。
仲裁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当事人约定仲裁,既可以在起草的协议中包括仲裁条款,也可以争端发生后签署仲裁协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仲裁双方都有约束力。
与诉讼相比,仲裁的特点主要包括:1)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员;2) 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规则或仲裁程序,并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国籍的代理律师;3)仲裁听证会是保密的,并且是私下进行,仲裁裁决不公布;4)灵活性和便利性:为方便仲裁双方当事人、证人和仲裁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也可以选择仲裁语言;(5)效率高、成本效益好、可执行性:仲裁通常比在法庭诉讼快;仲裁比诉讼成本更低;6)终局性:一般而言,仲裁没有上诉。
2.3 调解
《新加坡调解公约》于2020年9月12日生效。新加坡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并颁布了《2020年新加坡调解公约法》,以履行其公约义务。一旦满足该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新加坡法院可以有效地执行由调解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或允许援引此类协议。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式包括:法院调解和通过其他调解中心调解。
新加坡司法界大力推动调解工作,几乎所有的案件都有机会接受调解。国家法院争端解决中心为在新加坡法院提起的案件提供法院调解服务。调解可以节省纠纷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并且调解过程完全保密,当事人经过调解,会达成一份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庭将和解协议制作成法庭庭令,强化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其他调解中心包括: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新加坡调解中心(SMC)、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是唯一一家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和信息技术争议的全球调解机构。WIPO调解可用于解决(合同和非合同)知识产权相关商业纠纷,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及相关权(包括集体权利管理纠纷)、外观设计、植物品种和地理标志等领域的纠纷。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是非营利性的,调解方所需要支付的管理费不太高,每方仅需为中心支付50新加坡元的管理费,而调解员的费用为4个小时500新加坡元;如果超过4小时,每小时额外支付200新加坡元。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产权组织新加坡办事处免费进行调解。根据WIPO中心以往的调解案例统计,WIPO中心调解商标案件平均需要15个小时。
新加坡调解中心(SMC)成立于1997年,其率先将调解作为新加坡争议解决的主流机制。通过SMC具有法律和行业专业知识的专业调解员小组,SMC能够很好地为企业打破知识产权纠纷的僵局,提供具有成本效益和更为及时的解决方案。SMC的调解费用为:每方每天2,942.50新加坡元。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机构,旨在满足跨境商业纠纷当事人的需求,特别是在亚洲开展业务。如果一方有兴趣进行调解,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可以协助对方,帮助其考虑就争议进行调解。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的调解费用为两方共同支付5,500新加坡元,每增加一方当事人,则多支付2,750新加坡元。
IPOS根据《2030年新加坡知识产权战略(SIPS 2030)》推出了强化调解促进计划(REMPS),REMPS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REMPS为新加坡和外国知识产权纠纷案的当事人提供最高1.4万新加坡元(10262美元)的资助。对于仅涉及新加坡知识产权的纠纷,当事人可获得最高1万新加坡元(7330美元)的资助。
Arb-Med-Arb 协议是新加坡独特的混合程序,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后也可以尝试调解。如果各方通过调解解决争端,当事人的调解和解协议可以转换为同意仲裁裁决,并在世界范围内依据《纽约公约》执行。
2.4 中立评估
新加坡自2022年4月1日起引入中立评估。中立评估是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中立第三方将对案件进行早期评估。中立评估一般是由法院提供的,中立评估的成本低于诉讼但是高于调解,评估周期短于诉讼,但比调解所需要的时间长。中立评估可以帮助当事人澄清或缩小争议的范围,并估计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当事人可以根据中立评估的结果来决定后续是谈判和解还是继续进行诉讼。
评估员可以是法官或资深律师。除非双方同意中立评估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中立评估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要求中立评估。当事双方可以共同要求中立评估,法官也可能建议将案件转为中立评估。
2.5 专家裁决
专家裁决需要双方同意,需要专家裁决的专利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专家裁决通常仅适用于涉及专家意见的最高法院案件。独立专家将提供意见,供各方根据该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和解。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专家裁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专家,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仲裁中心将在与当事人协商后指定一名该领域的专家。WIPO中心的专家小组拥有化学、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机械工程和电信等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的选择,专家裁决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如调解或仲裁)结合使用。WIPO中心专家裁决收费标准为:管理费500新加坡元,专家费每小时400新加坡元,每个案子5500新加坡元。
一旦作出专家裁决,当事各方有1个月的时间向IPOS提交与IPOS程序相关的与专家裁决有关的议定声明。经当事方申请并说明理由,IPOS允许的话,该期限可延长至2个月。议定声明包括由裁决所依据的事实和结论,比如包括(申请人)撤回专利撤销申请、(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或修改说明书。在收到专家裁决后,在各方同意专家裁决结论的前提下,IPOS应在与IPOS程序相关的范围内实施专家裁决。当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援引专家裁决的内容作为证据,IPOS将把专家裁决视为代表该方提交的证据。
四、结语
在新加坡参展,如果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权利救济的方式有多种。在去新加坡参展之前,中国企业应该加强对新加坡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积极专业地进行应对;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合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利,并将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