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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宁国市宁阳新苑一处房产三年期承租权拍卖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时间:2022-12-15    点击: 次    来源:宣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宁国市宁阳新苑一处房产三年期承租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NGSCQ22066

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建筑面积

年租金起始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

租赁年限

宁国市南山东路南侧宁阳新苑A-1002号

154.6

19665

3000元

3年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注:上述标的加价幅度均为每次5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竞买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22117时止(工作日)。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122116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号:34001756408053011290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款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13566454444

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市南山东路南侧宁阳新苑A-1002号

2022年12月22日9时00分至

2022年12月23日9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书

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宣城龙泰拍卖有限公司宁国联系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年租金0.77%的佣金支付到拍卖公司账户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署确认单》等到标的原合同租期届满日后11天内签订《租赁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将租金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书和交纳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承租期内由竞得人自行安装消防设施,采购消防器材。

3、在承租期内,物业费、水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装饰)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如承租人不再租用,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所有的装修(装饰)部分的任何补偿责任。

4、本次公告中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等扰民污染项目,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其他事项按与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办理。

6、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网络竞价须知.pdf

租赁合同样本.pdf

  宣城龙泰拍卖有限公司

                                                   十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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